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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警报

现金作饵骗走120万元U币

检方以诈骗罪起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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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抛下的现金包,与一笔转出去的U币

江苏徐州,一场约定在某商户二楼进行的“现金换U币”交易,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检察机关指控,今年3月23日,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交易方式,骗取肖某价值120万元的USDT(下称U币)。

据公开庭审信息,王某此前曾两次用现金向肖某购买U币,由此摸清了对方的交易习惯,也得知U币交易在国内不合法,遂产生“黑”掉对方U币的念头。第三次交易前,他纠集许某等人预谋分工并踩点。交易当天,肖某查验了许某带来的120万元人民币,随后将相应对价的U币转入王某指定的接收地址;按事先安排,许某电话询问王某,王某谎称“没收到”。趁肖某低头查询转账记录,许某将装现金的旅行包从二楼窗户抛下,楼下等候的王某等人捡包驾车离开,隔壁房间的张某等人则出面阻挡追赶。

案件最初由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夺罪移送沛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调取行车记录仪、现场监控,引导对作案人员手机进行勘验检查,并补充讯问其他参与人员后认为:这120万元现金自始至终处于王某等人掌控之中,只是诈骗的道具,不可能成为抢夺的对象,行为实质是以虚假交易为饵骗取被害人U币,遂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公诉人回应,虚拟货币交易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不属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制范围。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法院将择期宣判。

谁真正暴露在这种手法之下

这套手法的针对性很强,并非随机撒网。它瞄准的是手里持有U币、并愿意线下当面用现金兑换的人群——包括长期做场外兑换的“币商”、被熟人介绍进圈的小额持币者,以及在境外务工、跨境电商等场景中积累了大量U币、想在国内变现的人。共同点是:交易金额大、习惯现金交割、对交易对手已有过一两次成功合作的信任。

地域上,此类线下交易多发生在商户二楼、酒店房间、茶楼包间等便于控制出入口的场所,且往往由买方指定地点。需要提醒的是,本案中“先小额成交两次、再做大额”的铺垫环节,正是信任被建立又被利用的关键节点。

几条可以自己执行的避险动作

第一,不在境内参与U币与人民币的兑换。这不是收益高低的问题,而是行为本身已被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一旦发生纠纷,交易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报警后币值能否追回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第二,若已持有虚拟货币,不宜采用“现金当面交割”的方式处置。现金一旦离手,缺少可追溯的支付凭证,事后举证极为被动。

第三,对“先小单顺利、再推大单”的节奏保持警觉。对方连续两次爽快成交,并不构成信用背书;第三次突然提高金额、更换交易地点、要求由对方指定收款地址,都是值得暂停的信号。

第四,交易过程中坚持“到账确认”由自己完成。不轻信对方口头称“没收到”,也不在对方查询记录、注意力被分散的时刻让现金脱离视线;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离开现场并报警,而非独自追赶。

第五,保留全部客观痕迹。聊天记录、转账地址、车辆信息、现场监控位置,都可能成为后续侦查的关键,事后补记远比当场留存困难。

不必放大恐慌,但要认清边界

从已披露信息看,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分工的个案,参与者为特定小圈子内的交易双方,普通公众日常扫码支付、银行转账不会遇到此类情形,无需过度担忧。真正需要收窄警惕范围的,是仍在参与虚拟货币场外兑换的少数人。

同时可以看到,此类案件手段隐蔽、取证难度大,被告人归案后供述反复,检察机关通过引导补充侦查与自行侦查构建证据体系,才得以精准指控。这说明即便在非法交易场景中,司法机关仍会依法追究骗取财物一方的刑事责任。但对参与者而言,最稳妥的选择始终是远离这类交易本身——不进入这个场景,就不必面对币被转走、现金被抛下楼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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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光明网法治频道国家级/省级权威媒体 / 2026年10月29日 查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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