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警报
蓝莓种苗授权来源需核验
最高法案例提示种苗侵权风险
风险提示
一株苗背后的授权缺口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集中发布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蓝莓品种纠纷值得种苗买卖双方留意。西班牙某植物公司持有“普拉布鲁1542(Plablue1542)”蓝莓品种权,某农业公司为其在中国的被许可人,获授权可以自己名义维权。
涉案种植基地成立于2024年7月18日。其销售人员自当年7月起在微信朋友圈、9月起在抖音账号持续发布育苗基地、瓶苗及幼苗画面,对外销售蓝莓种苗。同年7月30日,某农业公司以公证取证方式到基地购苗,销售人员用“西班牙42”指代涉案品种,自述单批次育苗总量达12万株,其中该品种2万株,另一品种占全部种苗的半数,并称枝条系“找关系偷偷取的”。基地未能就另一品种的合法来源作出说明或举证。
检测结果显示,所购蓝莓苗与“普拉布鲁1542”为极近似或相同品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推定该基地生产、繁殖、销售的种苗中超过67%未经合法授权,认定其以侵害品种权为业,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经济损失14.4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哪些买卖环节容易踩线
风险并不平均分布。直接向来源不明的育苗散户批量采购、以“内部枝条”“关系苗”等说法成交的种植户,承压最明显;在社交平台以品种代号招揽订单、却拿不出授权文件的中间商,同样处在纠纷高发位置。反过来,通过正规授权渠道购苗、留存完整凭证的种植主体,被卷入此类争议的概率相对有限。
需要区分的是,购买侵权种苗用于自种的农户与繁育销售方,在法律责任上并不相同,但一旦种苗被认定侵权,苗木可能面临处置,前期投入与挂果计划都会受影响。这也是本案值得关注的地方:损失往往不止于苗款。
购苗前可以做的几件事
第一,要求卖方出示品种权人授权文件或被许可人转授权凭证,核对品种名称、授权区域与有效期,仅有口头承诺不宜成交。第二,对以数字代号、外文简称报价的品种,追问其登记名称,并在合同中写明品种全称。第三,付款走对公账户,索要发票,保留聊天记录、宣传截图与物流单据,便于日后追溯。第四,批量采购前可先小批试购并送检,确认品种一致性后再扩大订单。第五,发现卖方对繁殖材料来源含糊其辞、拒绝书面承诺的,可考虑更换供应方。
从公开信息看,此类被认定“以侵权为业”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例仍属少数,司法认定标准也在个案中逐步细化。对多数种植户而言,把授权凭证核验做在签约之前,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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