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警报
未成年人侵权成年后仍需担责
法院裁定可追加为被执行人
【风险事件简述】
据光明网法治频道2026年7月31日报道,2016年5月1日,未成年人王某某因不当驾驶电动车,碰撞李某某架设的木梯,致李某某摔落受伤,构成重伤二级。检察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李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王某某侵权时未满18周岁,法院判决其监护人苏某某、王某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监护人未履行,法院强制执行未果。如今王某某已成年,李某某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行为人本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的替代责任不排除本人责任,故裁定追加王某某为被执行人。
【风险画像】
本风险涉及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的受害人及监护人。具体人群包括:因未成年人侵权行为受损的受害人,其赔偿可能因监护人无财产而难以执行;以及未成年人监护人,需了解替代责任不等于免除子女成年后的个人责任。地域范围为全国,行为场景为民事侵权诉讼及执行阶段。若您正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关注侵权人成年后的财产状况,及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诚信所提醒】
1. 受害人应保留判决书、执行裁定等法律文书,关注侵权人成年后的经济状况,及时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2. 监护人应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避免因未履行导致后续执行困难。3. 未成年人应知晓自身侵权责任不因成年而免除,成年后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赔偿。4.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民法典相关条款,依法维护权益。5. 法院执行部门应依法审查追加申请,确保程序合法。
【综评】
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比极低,且法律有明确规定,风险可控。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有清晰法律依据,受害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监护人及未成年人无需过度恐慌,只要依法履行义务,积极应对,即可妥善解决。社会公众应理性看待,相信司法公正。
【信息来源】
光明网法治频道:https://legal.gmw.cn/2026-07/31/content_389205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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