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警报
恋爱转账备注“自愿赠与”分手后判返还
法院认定借婚姻索取财物无效
【风险事件简述】
2026年7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刘强(化名)与王芳(化名)于2023年9月线上相识,同年11月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期间,王芳多次以购置婚房、婚车、装修等为由催促刘强转账。刘强月收入仅5000元,为满足要求变卖自有房屋、车辆,并通过亲友借款、金融平台贷款筹集资金,累计向王芳转账141.82万元,部分转账备注“自愿赠与,无需返还”。2025年2月两人分手,刘强起诉要求返还。一审法院判决王芳返还118万余元,王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王芳借婚姻索取财物,违背公序良俗,转账备注不能改变资金性质。
【风险画像】
本风险主要针对恋爱关系中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群体,尤其是以结婚为目的、经济能力有限却被迫举债转账的一方。地域上,本案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但类似纠纷在全国均有发生。行为场景包括:一方以结婚为名要求对方出资购房、购车、装修等,且资金往来远超日常消费水平;转账时被要求备注“自愿赠与”以规避返还责任;给付方为此变卖资产、高额借贷。此类人群需警惕对方是否以结婚为筹码持续索要财物,而回避办理结婚登记等核心流程。
【避坑指南】
1. 大额转账前,建议明确资金性质,通过书面协议或聊天记录确认是否属于婚约财产,避免仅凭备注“自愿赠与”认定。2. 保留所有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尤其是对方催款、承诺结婚的内容。3. 若对方要求变卖资产或举债转账,宜审慎评估自身经济能力,避免过度透支。4. 分手后若认为资金属于婚约财产,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院会综合双方交往目的、资金用途等认定。5. 建议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或签订婚约财产协议,明确大额资金的处理方式。
【诚信所提醒】
本案中,法院明确区分了恋爱小额赠与与婚约财产,司法坚决抵制借婚姻索取财物。此类纠纷在婚恋关系中占比不高,且法律有明确保护路径。只要保留好证据,大额婚嫁资金并非“赠与”即无法追回。
【信息来源】
光明网法治频道:https://legal.gmw.cn/2026-07/16/content_388887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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