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对西藏林芝市蓝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垄断协议案立案调查。2026年4月,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附件:1.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藏市监反垄处〔2026〕1号) 2.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藏市监反垄处〔2026〕2号)
涉案主体
- 西藏林芝市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7835266812
- 林芝市蓝天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39427162X8
- 林芝市潇湘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6T3L6062
- 林芝腾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MA6T11BR36
- 西藏林芝市鹏丰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4000957750008
原文附件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藏市监反垄处〔2026〕1号).wps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藏市监反垄处〔2026〕5号).wps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藏市监反垄处〔2026〕4号).wps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藏市监反垄处〔2026〕3号).wps
-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藏市监反垄处〔2026〕2号).wps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看原文